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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健身舞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13
 
第一条:宗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健身舞协会以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引导教职工积极参加锻炼,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为目的,通过组织本协会会员开展学习、训练、表演等活动,为教职工舞蹈健身运动爱好者构建一个强身健体、施展才华的平台。
第二条:社团性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健身舞协会是校工会核准登记的,由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组成的校内社团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组织会员开展健身舞蹈的学习、训练、交流、展示活动,带动校园文化建设,并与校外相关社团进行交流,宣传学校、传播健康文化。
第四条:会员资格
凡我校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工,热爱健身舞蹈活动,健康状况适宜,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向本协会提出申请,获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参加健身舞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有权维护健身舞协会的利益,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有权退出健身舞协会。
4.    按年度和规定期限注册、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
5.    认真贯彻实施健身舞协会章程,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提高文化素养,加强舞蹈技能、身体素质的训练。
6.    自觉遵守健身舞协会的纪律,服从协会的组织安排,坚持参加协会的活动。
第六条:组织机构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经管部长1名,指导老师2名。 
第七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
1.    经费来源:校工会拨款;按年度收取每位会员会费;校内外赞助款项。
2.    经费管理:由经管部长负责管理,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开。重大活动、数额较大的经费使用由协会集体决定
 
北京化工大学教工健身舞协会
200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