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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书画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是在校工会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的直接领导下,由校内各单位的书画爱好者自愿申请入会、自我管理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
坚持“相互交流、技艺共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的开展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书画队伍。为学校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艺友、交流技艺、增进友谊的园地。
第二章:协会机构
第三条:组织机构
1、设名誉会长1名:
2、设会长1名:
3、设副会长1名:
4、设秘书长1名:
5、组织机构共同商确、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入会程序
1、凡我校的教职工、喜爱中国传统书画艺术,不受年龄、性别、水平限制,均可报名入会。
2、填写会员登记表,交一寸照片1张,年度会费10元,即成为会员。
3、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并注册一次。
第五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对协会的活动有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认真完成协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4、享受自由入会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会费来源
1、校工会、离退办下拨活动经费。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资助与其他合法来源
第七条:协会经费的使用由协会组织机构协商统一使用。
第八条:协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校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书画协会
                                         2005年3月8